海关总署昨天(13日)对外发布公告,海关决定在北京、总署展天津、开展跨境跨境
广州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电商电商新规明确,出口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监管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试点实质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领域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优进优出
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性进货物。
专家认为我国对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从原来更多偏向监管进口,到如今“9710”“9810”专门监管出口,总署展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开展跨境跨境背后折射出世界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电商电商强大需求和中国外贸不可阻挡的强劲活力。出口
(责任编辑: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