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妇女保释期又偷窃!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妇女保释期又偷窃

时间:2024-05-11 02:13:42 来源:煊昱头条 作者:热点 阅读:296次
被告苏洁维多次偷商品。次被(档案示意图)

妇女四次因偷窃被捕,捕仍不收保释在外时仍不收手,手妇释期数次到星耀樟宜趴趴走,女保顺手牵羊多件物品。又偷

被告苏洁维(48岁,次被译音)面对18项偷窃罪名,捕仍不收指她在今年3月3日到10月17日间18次行窃。手妇释期她于星期五(12月1日)承认六项控状,女保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又偷

案情显示,次被被告最初因偷窃在8月10日被捕,捕仍不收隔天被保释在外。手妇释期不过,女保她于9月2日在星耀樟宜看到一名男子睡着,又偷竟把他身上的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器等偷走,结果再次落网,同日又被保释。

二度被保释后,她仍没有收手,隔天早晨又到星耀樟宜乱逛,寻找可套现的物品偷。她先看到一职员的手机放在柜台上后,决定偷走。

她也看到一名游客的手机放在充电处,也顺道拿走,当时对方正在跟姐妹坐在另一处聊天。

后来,被告又到爆米花Eureka商店偷走一包爆米花,再到日本超市Don Don Donki偷走总值261余元的31件物品和食物。

其中一名遭行窃的受害者通知保安人员,对方查询电眼,确认是被告所为,成功在星耀樟宜内拦截被告。

被告当天被逮捕后,于9月5日出庭面控,也被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至9月19日进行精神评估。

她被保释后,于10月17日因第四次偷窃被捕。这一次,她是到星耀樟宜的Tokyu Hands干案,偷了10样价值236元的商品,其中包括睫毛夹、布袋等。

根据控状,她所偷窃的所有物品总值865.77元。

控方指出,被告在几个月内多次偷窃,有必要阻吓她再犯,要求法官严惩判她32周到44周监禁。法官指需要时间斟酌判刑,案展至12月13日下判。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 多点Dmall三闯港股IPO 老将张文中这次能否如愿以偿?
  • 扁4日医疗评估 蓝委促赶快关回去
  • 蓝委林德福:最好别初选 征召韩是基层期待
  • 绿议员检视韩国瑜上班时数 逼问带职参选否
  • 切尔西近6年首人!官方:帕尔默7球1助当选4月最佳
  • 中评镜头:台生赴陆就学打球、赚钱、筑梦
  • 重启扁案?传瑞士密函“法务部”问侦办进度
  • 易纲首秀谈汇率:中国的努力全世界有目共睹
推荐内容
  • 被指“院士井喷”的欧洲自然科学院:有人3年不缴年费被除名
  • 快评:陆战队便衣驻台 美国高调刺激大陆
  • 中评关注:用人有偏向 卢秀燕爱用选举人才
  • 台湾高中生大量赴海外读大学 管中闵提警讯
  • 四位奥运冠军领衔 中国举重队公布巴黎奥运会参赛名单
  • 扁是真病装病?孙大千提5大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