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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一审获刑十年

时间:2024-05-09 08:22:16 来源:煊昱头条 作者:休闲 阅读:980次

  中新网太原1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西师范审获2020年12月31日,大学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临汾院长秦国杰受贿案,学院刑年对被告人秦国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原院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长秦上缴国库。国杰秦国杰表示服判,山西师范审获不上诉。大学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临汾199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学院刑年被告人秦国杰利用职务上的原院便利,在承建工程项目、长秦销售商品、国杰联合办学、山西师范审获资金结算、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8.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国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58.2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秦国杰具有收受多人、多次贿赂,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收受他人财物等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秦国杰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监察机关掌握的同种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赃款等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刘小红)

原标题: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一审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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